
许多网文中提到,施耐庵在《水浒传》中描写梁山好汉大块吃牛肉,这不仅破坏了宋朝的农业生产,还显得对《宋刑统》有着公然的藐视。乍看之下,这种说法似乎有理可依,毕竟在古代的律法中,屠宰耕牛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,且这种禁令确实写进了法律条文。然而,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,法律的严格规定之下往往也有“暗通款曲”的空间,尤其是在宋朝这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,梁山好汉吃牛肉并非不合法。
原来,宋朝有一条奇特的规定,使得牛肉成为了一种物美价廉的食物,恰好能满足那些收入不高、却喜爱美食的江湖人物。你可能难以想象,宋朝的牛肉竟然是有限价的——某些牛肉每斤的价格不能超过二十文铜钱。按这个价格计算,林冲的宝刀就能换到五万斤牛肉(按宋代的标准,一贯钱为一千文,能买五十宋斤牛肉)。宋代的“斤”相当于今天的600克到680克,如果我们按650克计算,那么一千贯钱就能换到32.5吨牛肉!
尽管宋朝禁止屠宰耕牛,这条禁令并没有妨碍上至帝王将相、下至士农工商都大快朵颐,吃着美味的牛肉。宋朝的“法不责众”现象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。事实上,宋朝史料上记载了一则有趣的事件:大中祥符九年八月,内廷太监从洛阳传旨回到汴梁,途中发现沿途有不少人公开出售牛肉,宋真宗赵恒便下了一道诏书,要求严禁屠宰耕牛,并强调对于违法屠牛的行为应加重惩罚。
展开剩余71%然而,这项禁令只实施了一年多,便面临了执行困难。江南提点刑狱范应辰、知杭州府薛颜、越州杨侃等地的官员,纷纷上书反映,江浙地区屠牛的现象严重,监狱人满为患。看着形势愈加紧张,宋真宗最终无奈地撤销了禁令,并恢复了之前的政策。
实际上,赵恒原本是根据大中祥符七年颁布的旧令作出的此项禁令。根据这项旧令,江浙地区允许屠牛充当膳食,凡非有特殊原因的牛肉交易,均不追究责任。正是基于这一政策,江浙地区的牛肉交易才能公开进行,并且得到了民众的广泛支持。
除了这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外,宋朝的另一项奇葩规定便是对于牛肉的限价。到了宋徽宗赵佶在位期间,牛肉的价格一度被限制在每斤二十文。这一规定出现在大观四年三月二十七日,旨在抑制因屠牛而产生的高额利润。据大臣们估算,一头牛的售价在五到七贯钱之间,而一头牛能提供二三百斤肉,按当时的市价一斤牛肉约为一百钱。由此可见,屠牛的利润十分可观,这也促使了许多商人铤而走险。
为了阻止这一现象,宋徽宗和他的官员们推行了牛肉限价令:凡“倒死牛肉”每斤价格不得超过二十文。实施这一限价令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抑制非法屠牛的现象,还想通过控制价格来限制屠牛的利润。可事实上,这项限价令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。尽管屠夫们需要以“病牛倒死”的名义来出售牛肉,食客却不再为高价买肉而苦恼,商人们也因为价格透明,得以合法地进行牛肉交易。
《水浒传》中,吴用和其他梁山好汉的饭桌上经常能看到牛肉大块大块地摆放。尤其是林冲和宋江,尽管他们身份显赫,经济条件优越,但牛肉的普及性让他们不必为此发愁。你看,吴用仅仅花了几两银子(约等于一千到两千文),就能在酒楼里大快朵颐,享受三十斤生熟牛肉、一对大鸡、一桶醪酒的盛宴。
这和宋朝的实际情况是相符的。比如,鲁智深在大相国寺宴请朋友时,虽然他杀了猪和羊,但牛肉却不在其中。对于当时的食客而言,牛肉便宜且普及,因此,像梁山好汉这样的大快朵颐,实在并非是反叛朝廷的标志。
总的来说,《水浒传》里的梁山好汉吃牛肉其实并不复杂,其原因很简单——牛肉便宜且普遍。宋徽宗和蔡京等昏君奸臣的“好意”让牛肉成为了民众日常餐桌上的常客,也间接为梁山好汉提供了丰富的食材。如此“何不食肉糜”的好意,某种程度上更像是自作自受。
因此,那些认为梁山好汉吃牛肉是与朝廷对抗的观点,其实忽略了一个重要现实:在宋朝,二十文一斤的牛肉,显然要比八九百文一斤的羊肉更能赢得普通百姓的青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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